欢迎访问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校团字【2019】6号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做好团属新媒体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9-04-10

各分团委、各学生组织:

为全面落实《河南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南青少年宣传思想引导平台综合阅评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和日常运营,结合工作实际,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属新媒体情况进行排查。

一、排查对象

微博、微信公众号、QQ空间、抖音等各类带有团属标识的个人或非个人(团支部、社团、各级学生会)新媒体平台,包含已毕业学生、年级未注销的带有共青团标识的新媒体平台,如帐号“120201 班团支部/团支书”、“XX 学院第X届学生会”“2013街舞社”等。

二、排查内容及整改要求

(一)责任制度。是否严格落实“谁开设,谁主管,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院长对本学院团属新媒体阵地负主体责任,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负领导责任,分团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具体从事新媒体阵地管理和账号运营的人员负具体责任。各学院分团委要做好本学院团属新媒体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超过1个月未更新内容的“僵尸号”,通过加强内容建设,广泛宣传推广,激发平台活力等措施进行整改。如确有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帐号,需督促管理者报备并注销。

(三)内容把控。内容上是否聚焦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史国情教育,宣传和河南传统文化和优秀革命文化,关注青少年成长发展,关注社会热点,服务共青团工作,按照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开展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四)发稿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三审发稿”制度,是否落实至少保证最后一次审核由分团委书记负责的要求。

(五)违规情况。各学院团属新媒体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涉及版权保护、造谣传谣、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等问题,是否存在曾发布或转发过不正当言论、不实信息、涉密内容等违规行为。

(六)账号安全。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业化队伍,对人员和流程进行备案;是否存在向实际运营人以外人员开放操作权限的问题。

三、排查整改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把排查范围覆盖到全院所有团属新媒体。
       (二)请各学院于4月份开展排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排查过程中要同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所有团属新媒体均须实行三审发稿制,并至少保证最后一次审核由专职团干部负责。对于整改不力或不能建立三审发稿制的新媒体要全部更名为非涉团名称标识或予以注销。4月15日前,将整改完成并已建立三审发稿制的团属新媒体进行登记,并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团属新媒体排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校团委。
       (三)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团属新媒体阵地要实行备案制,向上级团组织备案新媒体平台账号。当账号名称、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至校团委。

 四、三审发稿制度
 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落实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内容的原则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原则,采编过程中要重点把好以下三道关。
       (一)一审。阅读信息全文、掌握内容、审查稿件是否符合团属媒体工作宗旨和服务范围,改正错误、别字和病句,修改补充问题较多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撤稿。

(二)二审,根据团属媒体工作导向,信息质量和上步审校意见对编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校意见,对内容、版式、落款、日期、来源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三审。对稿件是否发布提出定性意见,对标题、内容、版式提出修改意见,经修改后最终确定发布。

 



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校团字〔2019〕6号关于做好团属新媒体排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