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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护卫队机构设置及职责
发布时间:18-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简称国护,是由中共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的准军事化组织,以护卫国旗为使命,以宏扬爱国主义精神为己任,力求展现当代大生团结进取、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是我校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

第二条 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校团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通过举行升旗仪式等爱国主义活动在校内外产生影响,通过培养高素质队员让其在同学之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国旗护卫队设队长4名,办公室、作训部、宣传部共同负责国旗护卫队整体工作安排,并制定国旗护卫队发展计划。只有职责上的大小,没有职务上的高低。队长主要负责东、西两个校区的全面发展、与兄弟高校国旗护卫队的交流合作以及东、西校区国旗护卫队日常工作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分工、管理及后勤工作。

第四条 作训部主要负责制定训练计划、日常训练工作、队员思想教育、每周升旗工作安排;办公室主要负责出勤考核和辅助训练、活动策划总结、档案管理、队员月度及年度考核、校内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工作及协助指导老师、队长及副队长做好团委其他工作;宣传部主要负责辅助训练、国旗护卫队日常及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国旗护卫队有关素材及视频制作、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国旗护队贴吧、新浪微博及官方QQ的管理、更新、每周大型升旗、日常活动、训练照片的采集、保存。

第五条 新一届领导干部在每年换届之前由上一任干部从老队员中推荐,并经面试,经校团委考核合格后留任。要求留任人员成绩优秀、表现积极、思想上进、基本队列素质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国旗护卫队的发展贡献力量。新一届队长一经确立,立即策划、安排本年度换届工作。

第三章 队员职责

第六条 各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并有在不影响训练效果的前提下减轻队员训练强度的义务,不得让队员超负荷训练或给队员分派过重的任务。

第七条 队员应爱护国旗、国徽,维护其尊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会唱国歌,严守军事纪律。

第八条 队员应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并勇于制止违法乱纪现象。

第九条 队员应严格遵守《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章程》规定,做到严格要求,严肃制度,严守纪律。

第十条 队员要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和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在训练场上要绝对服从纪律,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训练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必须作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熟练掌握队列动作和其他技能。

第十一条

(1)国旗广场日常升降旗任务;

(2)在校内举行的各种主题升旗仪式上担任国旗仪仗和升降旗任务;

(3)在全校性庆典活动、大型文化活动中担任国旗仪仗和降旗任务及值勤任务;

(4)通过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在广大师生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5)国旗护卫队内部活动;

(6)校团委派遣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国旗护卫队组织活动须向校团委提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老师讨论通过后,方可举行。

第十三条 国旗护卫队日常升旗活动在校团委指导下进行,由校团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人数及仪式规格。

第十四条 举行各种主题升旗仪式,国旗护卫队参加人数和仪式规格由主办单位与校团委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 全校性大型庆典活动、文化活动使用国旗护卫队时,需经校团委准,并由校团委确定参加人数和仪式规格。

第十六条 国旗护卫队成员以国旗护队队员的名义参加校内活动,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参加校外活动,必须经团委书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