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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4

各学院分团委:

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工作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是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提升全团组织力的具体举措,为做好2020级新生(本科、专升本、专科)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工作

(一)9月20日前,各学院按照本科、专升本分班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相应的团支部(专科待学生入校后一周内建立),团支部名称需与系统中已录入名称保持一致。

(二)9月25日前,各学院对2020级新生团员进行智慧团建系统转接培训,组织全校新生团员按照相关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上重新发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直接提交至所在团支部),经学生所在团支部批准后,完成线上转接工作。

(三)10月5日前,各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善团支部建设,每个支部选举出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等团干部,及时更新系统中相关信息。

(四)10月10日前,各学院完成2020级新生团员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团员档案转接工作

各学院分团委需在线上团关系转接过程中,对新生进行团员资格审查,要求及时收缴2020级学生团员档案和团员证(要求:重点关注未满14周岁入团、2017年后入团无编号的学生,如未满14周岁或者入团无编号,该团员档案无效)。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等;团员证上团组织关系转出、团费收缴、团籍注册等情况应记载明确。

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员档案材料按学号顺序整理存档,团支书认真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附件1)贴至档案袋封面,完成后移交本学院分团委。

我校对新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做硬性要求。若团员档案遗失,必须提供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为:共青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若团员证丢失,需在期限内补办团员证(补办时间统一为10月20日至10月31日)。

三、团员证注册

因疫情原因,2017、2018、2020级学生团员尚未注册团员信息,现需各学院分团委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收集本学院团员证,并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学生团员团情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10月15日至20日前往服务大厅1楼18号团关系转接窗口统一注册团员证。

四、团费收缴

按时足额交纳团费是团员应尽的义务,各学院分团要委派专人负责,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收缴团费,各学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XX学院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核对金额无误后,各分团委书记签字盖章确认,于10月20日前将团费汇入团委组织部制定账户,统计表上交至服务大厅1楼18号团关系转接窗口。

学生团员团费每月0.2元,按照每年2.4元收取,团费缴纳月份为2020年9月--2021年9月,自愿多交纳团费者不限。交纳范围为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学生团员(学生党员不收取团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时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团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者作自行退团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团员证遗失的学生由学院汇总,经分团委批准后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组织部统一补办。

2.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团关系转接工作于10月10日前完成;线下学生团员材料审核、收缴工作于10月15日前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团员证注册工作于20日前完成;团员证补办工作于11月前完成。

各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团关系转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指派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圆满完成团关系转接和团费收缴工作。

附件:

1.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

2.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团员团情统计表

3.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XX学院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4.团中央修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2020年9月5日


附件1: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

分团委名称:     团支部名称:    

基本

情况

班级人数


团员数


未转数


非团员数


辅导员


联系方式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有无

团员证

有无

团员档案

智慧团建是否办理

是否为2017年

之后发展

有无发展编号

备注





















































































































































































团支部书记签名:  ;分团委书记签名:

备注:

1.本表以团支部为单位登记,填写完毕须加盖学院分团委公章,经团支部书记和分团委书记签字有效。

2.“有无团员证”、“有无团档案”、“智慧团建是否办理”、“是否为2017年之后发展”、“有无团员发展编号”中,“有”则打√,“无”则打×,档案材料如有缺项在备注栏填写;

3.登记表内容解释:

团员数:经团员身份认定通过,转入我校的团员数(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未转数:原先录取档案里标明是团员,但团员身份认定未通过的人数。

非团员数:团员身份认定未通过人数+群众数;

团员数+非团员数=班级人数

 

附件2: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团员团情统计表

        分团委名称:(盖章)

团支部总数


本科生总数


本科团员总数


专科生总数


专科团员数


需重新认定

团员总数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附件3: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学院

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

分团委书记(签字):

序号

团支部名称

班级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团费总额

1

2016级土木工程专业1班

XX人

XX人

xx人

XX元



































































































































































总计

共有XX个团支部,XXX名团员,团费收缴XXX元(大写:XXX元整)

注:各学院按照年级、专业、班级顺序排列,格式统一,分团委书记核对签字盖章确认。


附件4:

团中央修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团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团费收缴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差异,尊重不同青年群体的实际,坚持强化意识、支持基层、从严治团,对团费收缴标准、使用范围、留存比例、管理公开等作了调整和完善。在团费收缴方面,根据团员收入变化情况,对有收入群体团员的团费收缴由原来的两个档次两个比例调整为两个档次一个比例,最高交纳20元;对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学生团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经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在团费使用方面,强调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团组织倾斜,规定基层团委留存团费的比例不得少于团员实交团费总数的60%,并进一步明确了团费的使用范围。在团费管理方面,根据从严治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团费管理制度,强化了纪律要求,明确将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对各级团组织报告或公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团费收缴规定》从2016年7月21日起执行。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0年第一版).pdf